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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关于做好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逐步完善卫生和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办法,依据国家颁布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医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和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在总结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均含中医药专业,下同)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通知

按照我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中医药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5〕1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2015年度全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规定 川卫办发〔2015〕10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47号)精神,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提高技能、改善服务,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基础,以专业理论知识、业务工作量、科研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供任现职期间的论文、科研、病历等证明其专业实践能力的材料,并须按规定到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服务和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

关于公布2015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青卫人专〔2004〕32号),经研究,确定我省201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含藏、蒙医药)为:

2015年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条件。

2015年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分类表

2015年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分类表

2015年青海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全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青卫人〔2015〕10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行业、系统、民营医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函〔2015〕571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2015年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2015年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2015年度青海省玉树州等地区卫生专业技术副高职称合格名单公示五

2015年度青海省卫生专业技术副高职称合格名单公示五

2015年度青海省西宁地区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合格名单公示一

2015年度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合格名单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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