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提高人才评价质量,建立适合自治区卫生计生专业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促进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的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0号)的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参加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