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00:00:00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以下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省属、设区市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15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2.公开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15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论文
4.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2)县(市、区)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
附则:
(六)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论文,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七)论文、著作、科研课题和科研奖励的内容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或密切相关。
(八)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主持是指第一负责人。